代写论文摘要的方法
所谓论文“摘要”,也可以称为论文“提要”--就是用非常简洁、明晰的文字,对本篇论文的基本内容、写作方法和基本理念做出表达,是一段准确的要点提示或要点摘录文字。
从论文篇章结构角度和学术期刊文章发表规范格式来说,摘要是在论文标题和作者姓名之后,最先出现的陈述部分。但从写作程序来说,它则是一篇论文写作完成定稿之后,需要公布或公开发表时,才需要加入的一小段文字说明,因而实质上,它就是本篇文章内容的要点提示。正因为如此,它才被称为“摘要”或者“提要”.
一般而言,一篇符合规格的论文摘要,应当具有下述一些特点和规范:
一、内容具有针对性和限定性。
就是只写论文涉及的基本内容、主要观点和研究方法,内容重点有一即提示一、有二即提示二,点到为止,不做细述;更不能节外生枝,渗入论文未尽内容,做某种延伸,凡文本未提及的内容和观点,不能出现在“摘要”中。
这就是说,摘要绝不是相关论文内容和见解重点之外的内容和见解提示;也不是论文内容和见解重点不尽之处的继续延伸或补充。
忽视此点,是当下所见大部分音乐学论文“摘要”写作不合规范的通病。
二、文字描述具有概括性和准确性。
摘要是全文的简洁描述和客观描述,文字越概括、越简洁和越准确越好。表述啰唆、提拿不出文本结构内容重点,是写“摘要”的大忌也是当下“摘要”常见的一种病态。
摘要文字不能过长,关键性内容点到为止,其文字含量,一般不超过两三百字。使人一目了然,瞬间就清楚、明白这篇文章的基本内容和要点。
三、文字要涵盖主题词或关键词。
任何一篇学术性文章,都有特定研究主题和关键性内容,这就相应有了“主题词”或“关键词”事先要在“摘要”之后列出的学术论文规范要求。一般而言,一篇文章有一个主题(或加一个副题),再有几个关键词,一般不超出5个。
既然在“摘要”之后,要求有显示文章主题或关键词的规范要求,那么相关摘要的文字描述,就应当涵盖文章的主题词或关键词,与其呼应和对应。所以,凡是合格的“摘要”,一般会自然包含与文章基本内容相关的主题词和关键词显示。
这就是说,如果一个“摘要”见不到主题内容提示或涉及不到文本内容的任何关键词,那么这个“摘要”即可因其“文不对题”而被排入不合格“摘要”的行列。
四、摘要不同于“按语”或“引语”,也不同于“结语”或“结论”.
“摘要”不是“按语”和“引语”(引言)。这是因为不需要文本作者让“摘要”起到和担当文本解释、文本起兴的作用和功能。所以,那些解释性文字和文章起兴一类文字,都应当统统放到文本正文中去显示,而将文章基本结构和基本内容提示,全部留给要点式的“摘要”来完成。
“摘要”也不是“结语”和“结论”.虽然“摘要”可以也应当包含文章的“结论”性内容,但那只是极其概括和极为简要的客观提示。那种将文本中结语或结论的大段内容,复制于文本前来充当“摘要”的写法,并不是一种可取的、规范的摘要显示。
综上可见,“摘要”虽小,但也有作者和编辑需要把握和遵循的一些原则。故写此小文,让我们大家关注一下“摘要”写法,包括文章作者和期刊编辑在内,为刊物学术性论文的质量和规范,做出应有的努力和尽到相关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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