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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论文发表激励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小学部内部管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鼓励引导教师走专业化发展之路,实现“激发教师工作热情,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宗旨,制定教师奖励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一定的奖励方式,引领教师树立专业化发展意识,充分张扬教师在自主发展中的成果,以科学的发展观提升教师专业化发展水平,营造学校和谐文化氛围。
二、奖励人员及方式:
1.达到标准的所有教师; 2.经济上的奖励;
3.同行条件下评先、评优、晋级优先。并在各种场合表彰、宣传教师的业绩。
三、奖励标准:
(一)、教师个人荣誉
1.教师综合荣誉(指政府与教育行政部门的奖励)
奖励标准:区级以上的综合荣誉以上级奖励为准,不再予奖励; 2. 教育教学比赛奖
指教师参加各级各类的教学评优,班队会评优,教师基本素养(基本功)比赛,教坛新星,教学能手。区市教育部门组织的歌舞蹈、书法绘画、体育运动会比赛,课堂教学比赛等。(注:同一课、同件作品在不同级别获奖,只奖最高级别。)
中心校教师论文奖励办法
指教师在专业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及教研室、教育学会,省、市教育科学研究所等机构的获奖的教学文章、经验材料、课例征集、科研成果论文。
中心校教师论文奖励办法
参与国家、省市级课题研究每学期100元(没能按时结题延续的时间没有补贴,参与人员需提供相关参加课题研究的资料),课题按时结题每人奖励200元。
(二)各种竞赛指导奖
1. 参加区运动会,获得团体第一名奖励每名教练员500元、团体第二名奖励每名教练员400元、团体第三名奖励每名教练员300元。
2. 省、市、区小型体育比赛获团体前3名分别奖励每名辅导老师(按等级)省300、200、150;市级200、120、100;区150、100、80。
3.音乐教师组织市、区文艺汇演等团体活动获奖,奖励每名指导教师标准如下:
中心校教师论文奖励办法
4. 美术、书法、作文、演讲比赛等获奖,国家级辅导教师获180元,省级120元,市级80元,区级50元。 注:指教师辅导学生参加各类学科比赛获奖的,同一次活动只享受一次最高辅导奖
(三)教学质量测评奖
1.一至六年级小学学科质量测评单科平均分获中心校第一名200元,第二名150元,第三名100元,单科平均分获全区前五名200元。
2.七至九年级中心校统考单科班级平均分第一名200元,第二名100元。区统考学校取得前五名,每位参加考试学科的教师200元。九年级升学考试统招进入淮北一中每生500元。省示范统招线每生50元,普高每生10元。 四、几点说明:
1、本奖励制度中的一、二、三等奖包括第一、二、三名。“校级”指古饶中心学校。
2、本奖励制度中的奖励限第一作者或第一指导者。
3、同一人相同内容在各级刊物上发表或获奖,不重复奖励,选最高一个奖项予以奖励;获奖级别以实际组织级别为准。
4、奖金只享受一次,不重复发奖;每次奖励情况,一律载入学校教师业务档案。(凭证书原件或复印件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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