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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论文管理规定

分类:医学论文发表 作者:admin 评论:0 点击: 582 次

发表论文管理规定

XX医院发表论文管理规定

一、发表论文管理规定

1、为严把论文质量关,拟发表的学术论文,经所在科室负责人审查、同意并签字,科教科登记、出具证明后方可投寄。所在科室负责人对论文的真实性负责。
2、论文一经发表,第一作者须持杂志原件、复印件(包括杂志封面、目录、论文内容)及中国知网(或万方医学网)的检索页到科教科登记。
3、被SCI(Science Citation Index, 科学引文索引)、EI(Engineering Index,工程索引)、ISTP(Index to Scientific & Technical Proceedings,科技会议录索引)收录的学术论文及在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不含电子版)上发表的学术论文,给予一定的奖励。
4、对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他人论文给医院造成不良影响者,全院通报批评,获得的论文奖励全额退回。

二、发表论文管理规定-论文版面费报销
1、有科研经费者,版面费在科研经费中支出;
2、无科研经费者:
①被SCI、EI、ISTP收录的论文、论著,医院报销全部的版面费用。
②在中华医学会中华系列杂志上发表的论文、论著,医院报销全部的版面费用;在中华医学会国际系列杂志及中国系列杂志上发表的论文、论著,医院报销50%的版面费用。
③其它期刊不报销版面费用。

三、发表论文管理规定-论文奖励标准
1、本年度发表的被SCI、EI、ISTP收录的学术论文、论著(可在网上检索),根据期刊影响情况年终给予奖励,影响因子小于1.0的每篇论文一次性奖励10000元;影响因子小于5.0的每篇一次性奖励20000元;影响因子大于5.0(含)的每篇一次性奖励30000元。
2、在中华医学会中华系列杂志上发表的论文、论著,每篇论文一次性奖励5000元,经验总结(包括论著摘要)及个案报道每篇一次性奖励500元;在中华医学会国际系列杂志及中国系列杂志上发表的论文、论著,每篇一次性奖励1000元,经验总结(包括论著摘要)及个案报道每篇一次性奖励200元。
3、在国际性或亚太等区域性国际学术交流会上,我院专业人员所投论文作为大会宣读论文,每篇一次性奖励5000元,分会场交流论文每篇一次性奖励1000元。
4、在中华医学会省级以上(不含省级)各专业分会举办的主题学术会议上,我院专业技术人员所投论文作为大会宣读论文,每篇一次性奖励1000元。

四、发表论文管理规定-医学著作
医院鼓励专业技术人员著书立说。凡正规出版的医学专著,主编奖励1万元,副主编奖励2000元。与外单位合著,不以我院为主编单位,在科教科备案后奖励相应减半。不在科教科备案的学术专著,医院不予奖励。专著出版后,参编人员向医院提交专著原件一本供审核及存档;原则上专著参编人员撰写字数在1万字以上,1万字以下者不予奖励。出版专著的费用由参编人员自理,有科研经费者可在经费中支出。

五、发表论文管理规定-报销及奖励范围:
1、本院职工为论文、论著第一作者,且署名XX医院为第一完成单位;医学著作的主编、副主编为本院职工,署名XX医院为第一完成单位。
2、临聘人员在医院工作满3年,论文报销与奖励同正式职工。

六、发表论文管理规定-本办法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医院原有文件规定与此不一致者,依照本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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