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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论文发表管理规定
医院论文发表管理规定一
为鼓励我院职工积极论文发表科研学术论文,实施“三名”工程。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现就论文发表作如下规定:
1、医院职工发表论文及报销管理归口管理部门为医院医务股科教办。
2、我院发表学术论文必须以樟木头医院作为第一完成单位(或独立完成单位)。学术论文实行院、科两级把关制度,保证学术论文的真实性、科学性、新颖性、实用性。发表前需填写《论文发表推荐书》,先由作者科室主任签名,再由科教办盖章推荐向外发表。未经推荐发表的论文,发表后不予以登记,不报销版面费或奖励。对原始材料不真实的论文,医院不能作为有效学术论文采用。
3、目前我院发表的论文暂时只分A、B、C三级:A级为国家级学术期刊或国外学术期刊发表论文,B级为省级学术期刊发表论文,C级为市级学术期刊发表论文。具体分类标准请参见附件《国家级期刊判定说明》,并以最新发布版本为准。
4、关于论文发表版面费报销如有科研课题经费的则从经费中支出。没有科研经费的则按国家级报100%、省级报60%、市级报30%参照医院相关规定报销。
5、凡发表在非正规刊物和非法刊物的论文,不予报销及奖励。
6、论文一经刊用,须在正式发表后3个月内到科教办登记并复印资料交科教办留存。逾期只给予登记,不予报销。
7、本规定由颁布之日起执行,以往与本规定相悖的规定同时废止。
医院论文发表管理规定二、
为鼓励医院职工积极开展医院管理相关研究工作,总结我院管理经验,提高医院行政管理人员撰写、发表医院管理论文的积极性,提升我院在医院管理领域的学术地位和影响,推进我院研究型医院建设,经院务会讨论通过,特制定本规定。
一、由挂靠湘雅医院的中南大学医院管理研究所设立专项经费预算,为发表医院管理类论文报销版面费。
二、论文要求
1、为发表于《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目录》及以上级别的国内外医院管理类、医药卫生类、人文社科类等期刊的医院管理类学术论文。
2、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署名单位必须同时为“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及“中南大学医院管理研究所”。
3、发表于增刊、专刊、特刊等非正常期刊或杂志(包括非正式公开发行刊物)上的论文,及学术会议汇编形式出版的论文不在此列。
三、报销程序
论文发表后,持杂志社开具的正式版面费发票、刊登文章的杂志原件、复印件(包括封面、标注主管主办单位页、目录、全文等),到医院管理研究所办公室办理审核、登记手续,到财务部报销。
四、医院将管理类论文数量纳为医院行政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晋级、晋升的评价指标。
五、管理类论文版面费报销及论文统计工作由中南大学医院管理研究所办公室负责执行。
六、本规定从颁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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