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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期刊 国家级 省级

分类:职称评定条件 作者:admin 评论:0 点击: 629 次

核心期刊 国家级 省级
1、省级期刊
“ 省级 ” 期刊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事业单位主办的期刊以及由各本、专科院校主办的学报(刊)。省级机构主办是省级期刊,国家级机构主办的刊物是国家级期刊,而影响因子和权威性很高,入选了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目录、CSSCI来源期刊目录和统计源核心期刊目录的是核心期刊。由于利益的驱使,市面上出现了很多假刊,无论是省级期刊,还是国家级期刊,都必须是正规期刊,对于职称评定才会有效,正规省级期刊,新闻出版总署必须有备案,必须要有国际刊号也就是ISSN号,和国内统一刊号也就是CN刊号。从期刊的管理部门来说,学术期刊并无省级期刊、国家级期刊的区分标准,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早就声明:中国的出版物,只有正式和非正式之分,没有所谓国家级、省级等的等级区分,不论主办、主管单位是省、自治区、还是国家级机构、部门和团体,只要能公开面向全国跨省发行,都是同等级别的刊物。

2、国家级期刊
“国家级”期刊指由国家部委事业单位、全国性团体、组织、机关、学术机构主办的刊物。国家级期刊跟省级期刊的区别非常简单,主要是主办单位的不同,省级期刊的主办单位是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各部门、委办、厅、局、所,省级社会团体和机构,比国家级期刊的主办单位低一个行政级别。
就期杂志而言,期刊出版实行编辑责任制度,保障期刊刊载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期刊须在封面的明显位置刊载期刊名称和年、月、期、卷等顺序编号,不得以总期号代替年、月、期号;期刊封面其他文字标识不得明显于刊名;期刊的外文刊名须是中文刊名的直译;外文期刊封面上必须同时刊印中文刊名;少数民族文种期刊封面上必须同时刊印汉语刊名;一个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只能对应出版一种期刊,不得用同一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出版不同版本的期刊;期刊可以在正常刊期之外出版增刊。每种期刊每年可以出版两期增刊。
通常,在期刊的版权页上都注明了刊物名、主管单位、主办单位、英文刊名、出版周期、出版地、语种、开本、ISSN、CN、邮发代号、创刊时间,编委会名单、编辑名单、期刊地址和投稿方式、期刊网收录情况。
期刊CN号码:11.北京市12.天津市13.河北省14.山西省15.内蒙古自治区21.辽宁省22.吉林省23.黑龙江省31.上海市32.江苏省33.浙江省34.安徽省35.福建省36.江西省37.山东省41.河南省42.湖北省43.湖南省44.广东省45.广西壮族自治区、46.海南省、50.重庆市51.四川省52.贵州省54.西藏自治区61.陕西省62.甘肃省63.青海省64.宁夏回族自治区6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3、核心期刊
目前国内有7大核心期刊(或来源期刊)遴选体系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凡是这些来源期刊目录里有的刊物均可认为核心期刊。
3.1、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
3.2、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
3.3、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来源期刊”;
3.4、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又称“中国科技核心期刊”);
3.5、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
3.6、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学报学会“中国人文社科学报核心期刊”;
3.7、万方数据股份有限公司正在建设中的“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
目前职称评审部门要求的核心期刊主要是以 “中文核心期刊”和 “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为主。极个别评审 单位采用 “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来源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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