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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研究总是指向一定的对象。这些对象往往是人、由人组成的群体、组织及他们的行为和特质。由于人及其行为和特质的极其复杂性,所以对之进行研究时必须先对之明确界定,以避免不同人从不同的视角来理解而带来的混乱。
1、对研究对象的模糊概念进行界定
有一些研究对象带有模糊性,例如“薄弱学校”、“品德不良学生”。我们可根据某一标准(有权威性的标准最好)来做出划定,例如根据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的评估标准,评估分数在多少分以下的就是“薄弱学校”。
2、对研究对象总体的范围进行界定
总体是统计学概念,是指研究对象的全体。研究对象的范围大小,得根据研究目标考虑。其范围有来源范围和特征范围。来源范围有地域、学校、班级;特征范围有性别、年龄、心理特质等。例如对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的调查,学生的范围是某一地区还是某一学校,在什么类别的学校,在什么年级或年龄段,这些都要进行明确的界定。范围不同,最后得出的研究结果会很不同。
3、对一些关键概念进行界定
在教育科学研究中,由于学派林立、观点各异,所以有许多名词术语往往会出现“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现象。为了避免由于一些关键性名词概念上的歧义,造成科研管理者和研究者在评审、研究过程中产生认识上、观念上的不统一,避免由于这些歧义造成他人对研究成果在理解和接受上的分歧,有必要在制定研究方案时,对研究所涉及的重要概念、名词下一个比较明确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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