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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职称不是只靠发表论文
一、对科技人才评职称,淡化论文要求、强调科技成果转化,这不乏进步意义,也能引导其更关注科研成果的实际应用价值。曾有院士指出,我国科研人员发表的论文,有90%是没有多大价值,评职称、考核用场,而有超过90%的科研成果,在通过项目验收后就束之高阁。而破除职称评审“唯论文论”,则可引导其关注科研成果的实际应用价值:从事基础理论研究的,追求原创学术成果,搞应用技术研究的,当重视科研成果的转化。但从舆情反馈看,很多人并不满足于此。
二、近年来,我国在改革职称评审,包括实行分类评审、评聘分离、淡化论文等,但这些都没触及要害。职称改革的核心,应是取消职称、回归职务,即不再对包括科技人员在内的各类人才进行职称评审,把职称和待遇、福利挂钩,而应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岗位要求招聘、使用、管理人才,一个人被聘任到某一个职务上,就享有相应职务待遇,离开职务就不再享有。或许有人担心:没有职称评审,由用人单位自主聘任职务,会否导致用人腐败,或降低人才的社会地位?其实,只有把聘用、使用人才的自主权给用人单位,并推进人才管理、评价的公开透明,才是根本意义上的优化人才配置。不独是职称体系改革,实质上,在改革被导入纵深节奏的当下,所有改革都不应止于在落后机制的坐标上实现“厘米推进”,而应是置于更宏阔的视野上,跟某些僵化机制进行系统化切割。如职称评价,眼下已难满足“用活人才”的需求。
三、论文发表无效的情况。
(1)发表在非法期刊。
(2)发表的时间错过了职称材料上报的时间。
评职称发表的论文有时效性。早一年的,或晚过提交材料时间的,均无效。
当年的职称评选,一般要求当年发表的论文有效。否则,那评高级职称岂不是要将评初级,中级职称发的论文直接拿来用了。
有的作者,没有提前做准备,发表论文时间较晚,错过了职称评选部门要求提交材料的最后时间,因而造成论文用不上而无效。一般刊物从作者投稿到出刊,需要3个多月的时间。
(3)署名在第3作者之外。
大部分职称评选部门对职称评选要求都是前3署名作者才有效。如果贪多,而多署名,结果会造成,前3署名之外的作者无效。
(4)刊物级别问题造成的无效。
不同级别的职称评选要求不同的刊物级别。一般,初级,中级职称评选,对刊物要求都是省级以上刊物。而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则对刊物有一定要求。通常要求其中一篇论文要发在正规核心期刊上。
而核心期刊则指四年一评选的北大核心目录内期刊(中文核心期刊)或两年一评选的CSSCI期刊目录(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上。目前发表费用教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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