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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论文的作者署名问题不容忽视

分类:论文指导发表 作者:admin 评论:0 点击: 492 次

医学论文的作者署名问题不容忽视

关键词: 论文
  署名中存在的常见问题
  一般而言,只要是正式的医学论文,都会署名作者。作者署名一般包括个人和集体署名两种。以个人名义完成的论文,作者署名应为个人;以集体名义完成的论文,作者署名往往是集体,如某个协作组、某个医院等。在实际工作中集体署名存在一些具体问题,如责任不是很明确、检索工具署名不便(有研究发现,MEDLINE对集体署名的论文常署名错误或不署名)、读者与作者联系不方便等。目前有人提议对集体完成的研究和论文,可以采用个人署名与集体署名相结合的方式,即既署名个人作者,又署名集体,而对那些参与的个人较多的集体研究,可采用以某几个核心人物代表集体的署名方式,文后列出其他课题组成员。
  署名中存在的两种不规范现象
  但国内外均有研究表明,现有的作者署名还存在不规范现象。不规范署名的类型主要有两种。一是名誉作者(honorary author),一是捉刀作者(ghostaumor)。所谓名誉作者,是指那些不符合作者身份标准而署名为作者的人如某些知名专家、单位或部门领导等;而捉刀作者,是指那些替别人写文章的人。实际上,名誉作者不是真正的作者,但被列为作者;捉刀作者是真正的作者,但没有被列为作者。这两种做法都是不严肃的,也是不道德的。
  为什么会存在这两种不规范的作者署名方式,分析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1)署名知名专家,可以提升论文的知名度,增加录用的可能性。(2)署名单位或部门领导,可以显示“尊重上级”。(3)署名其他同事,有利于“安定团结”(4)让别人代劳,或替别人效劳,可以体现“同志情深”“上下同心”,或是因为有钱能使鬼推磨,何况区区一篇论文。
  作者署名非儿戏
  事实上,作者署名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因为署名作者可能会给作者带来荣誉,也可能会带来损害。既然是作者,不管是真的还是假的,都有责任和义务对文章发表后的结局负责。一篇医学论文发表后的结局可能是好的,好的结局会给作者带来鲜花和掌声;但也可能是坏的,坏的结局会给作者带来讥讽、谴责甚至法律纠纷等。因此,作者对署名问题应认真对待,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别人负责。
  作者署名需规范
  那么,究竟应该如何做好作者署名呢?首先,署名的应该是真正的作者。其次,作者署名应集体讨论,不应由个别人或少数几个人决定。向题是,什么样的人才是真正的作者呢?这涉及到作者身份的判定问题。据笔者所知,目前国内还没有统一的作者身份判定标准,恐怕这也是国内作者署名还存在不规范现象的原因之一。而国际上已经有了作者身份标准。国际医学期刊编辑委员会(ICMJE)在作者身份的标准中明确规定,身为作者须符合以下3个条件(1)参与研究的构思、设计或分析以及资料的解释;(2)撰写论文或参与论文重要内容的修改;(3)同意最后的修改稿发表。在国内还没有相应标准的情况下,国内作者可参照此标准执行。
  在实际工作中,一项研究或一篇论文的完成,常常会有很多人参与但真正能成为作者的只是一部分人即符合一定条件如上述条件的人。不符合条件的贡献者(contributom),如参与资料的收集者、指导撰写论文者等,不能算为作者,正确的做法是在论文的致谢部分对他们为研究或论文的完成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解决作者署名这类问题,需要作者和编者的共同努力。身为作者,应该自觉自律,严格参照有关标准执行。而作为编者,要及时把有关的编辑学知识如作者身份标准等通过杂志或其他渠道告诉作者。编者还需采取一些必要措施,尽量避免不规范作者署名行为的存在和泛滥。例如,可以要求作者在投稿时说明每位作者对研究和论文的贡献,投稿时要求每位作者亲笔签名等。另外,国内的医学编辑界有必要参照国外的作者身份标准制定出适合中国国情的相应标准,以便更大限度地得到国内作者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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