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论文资源库 作者:admin 评论:0 点击: 540 次
中国的知识产权本身起步较晚,我们只有二十多年的时间,我们通过几百年的发展进程已经走了,虽然我们已经取得了惊人的成就,但我们必须认识到我们的基础这方面还不够强大,在改进的持续过程和所面临的新的挑战,尤其是当我们要进入国际市场,与世界同步,甚至要建立一个机制,良好的保护知识产权新问题的出现,让我们这本来组合的出现和网络的发展。这是由于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网络不完善,网络道德冲突和社会公德,使得网络侵权知识产权的发病率很高。因此,知识产权的网络环境下的保护是必须的。
传统的观点认为,知识产权,免费使用他人的智力成果包括只为个人学习,欣赏,评论等,但在网络环境中,如果仍然局限于范围变得太狭窄,难以操作在实践中,因此,我们应给予免费使用一个更大的空间。其次,我们的网络的效率也决定了在现实生活中的效率,因此我们可以缩短长期保护的传统知识产权,保护版权的主要术语,使创新产品,以鼓励和促进,而且我认为在司法实践中的可操作性还是很强的。最后,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是有限的。只有在网络环境下信息传播对敌人造成伤害,这是我们的共识,但消息内容的后果的蔓延无法预测,无法控制,它依赖于他人点击,书写和浏览。保荐人或业主不应该负责其他人的消息。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到,在我们的传统扩大保护范围的原则,这并不意味着保护减弱,更容易保护知识产权在网络环境下,更多的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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