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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一多要求新格律诗具有三种美:音乐的美,绘画的美,建筑的美。所谓“音乐的美”,指的是音节和旋律的美;所谓“绘画的美”,指的是词藻的运用,要体现出中国象形文字的视觉方面的印象;所谓“建筑的美”,指的是节的对称和句的均匀。我们且以《死水》一诗为例,具体地谈谈他的这些主张在创作中的体现。这首诗从第一行起,每一行都是用三个“二字尺”和一个“三字尺”构成的,所以每行的字数也一样多;全诗都用形象的词藻,语言雕绘满眼,象死水、丑恶、涟漪、残羹、翡翠、桃花、罗绮、云霞等词语,安排照用,缕金错采,在视觉上令人目眩神摇;每行诗收尾的都是双音词,读起来音调和谐。音乐的美,绘画的美和建筑的美,得到了完美的体现和融合。
这种关于新诗格律的理论,其旨意并不是要制造那种束缚创作的清规戒律,我们不能片面地理解他那“带着脚镣跳舞”的话,他要强调的只是“在一种规定的格律之内出奇制胜”。而目的是为了纠正五四以来在新诗创作上逐渐露头、发展的那种“散而无章”的诗风。他吸收了西洋诗某些音节长处,结合我国古典诗词的经验和现代汉语的特点,创造和实践新诗的格律和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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