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论文资源库 作者:hxr 评论:0 点击: 502 次
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度是顺应民意的必然要求,是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有利于树立党政部门的良好形象,有利于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制约,有利于切实提升党政工作效能。组织所任命的领导干部,大多数是符合担任领导干部的要求的,但是由于领导干部也不可能是完人,其在具体的行使领导干部职权的过程中可能产生这样那样的偏差和失误,如果对造成巨大负面影响的领导干部不进行问责,必定影响党政机关的良好形象。国家施政产生相应偏差、失误造成重大损失,如果具体负责的领导不承担相应责任,党政部门就会失去人民群众的信任,认为是党和政府在包庇责任领导,长期持续下去就会影响我党执政的合法性和群众基础。
近年来,我国党政机关领导滥用职权、行政不作为而导致许多干部下马,由于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制约不到位而导致的群体性事件、重大安全事件时有发生,从而导致党政部门产生一定的信任危机,党政机关在社会公众中的形象受到了极大的负面影响。越是在这样的情形下,我们越发需要想方设法改善自身形象。引咎辞职制度的实施,是领导干部通过选择辞职维护党政部门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能够有效恢复党政部门的信任,使得社会公众的不满情绪得到一定释放。同时,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度还有利于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制约,让有问题的领导承担相应责任,警示和鼓励在位领导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履行好自身职责,提升党政工作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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