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论文特快发表 作者:hxr 评论:0 点击: 704 次
我国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将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确立为基本国策,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978年以来,共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8部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等17部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还制定了50余件环境保护方面的行政法规,660余项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和政府规章,800多项国家标准,10余件军队环保法规和规章。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也有关于环境保护的规定。可以说,我国环境保护工作已经基本实现了有法可依的目标。
环境监管数据证实,我国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有所下降,生态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加强。这说明,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对保障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声明: 本文由( hxr )原创编译,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hxlww.net/18027/hxlwfb
近期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