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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课堂是由师生共同构成的,中国长期以来形成的传统师生关系,实际上是一种不平等的师生关系,教师不仅是教学过程的控制者、教学活动的组织者、教学内容的制定者和学生学习成绩的评判者,而且是绝对的权威。历来在作文教学的课堂上,虽然学生是写作的主体,但是从命题到评讲,都是由教师来完成的,学生只是被动的按要求去完成作文。这种教学模式,忽视了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和对教学活动的主体参与,也与新课程的思想相违背了。要使作文课堂真正有效起来,在作文课堂教学中,首先必须要摆正教师和学生之间的关系。
(一)关于学生的定位
以前的课堂教学,是完全以教师为课堂的主人,学生只是被动地去学习。新课程观十分重视突出学生的地位,认为学生地学习方式应以主动参与、体验、反思、探究和创造为基础,而不是被动的接受或简单的适应,主张“语文教学应在师生平等对话的过程中进行”,认为“学生是语文学习的主人”,尤其是在综合性学习等形式中,更是要求“突出学生的自主性,重视学生主动积极的参与精神,主要由学生自行设计和组织活动”。如此强调学生的地位,是有着鲜明的针对性的,就是要实现师生关系的根本转变,还学生以主人翁的地位,从而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但并不意味着过分强调学生地位的倾向,无限抬高学生地位,无视或忽视教师的主导地位,把学生视为上帝。其实新课程理念在强调和突出学生地位的同时,丝毫没有贬低和排斥教师的地位和作用的意思。
(二)教师地位的转变
《语文课程标准》在强调学生地位时,也明确了教师的地位是“学习活动的组织者和引导者”,倡导教师“积极开发课程资源,灵活运用多种教学策略,引导学生在实践中学会学习”。也就是说,教师的活动实际上贯穿了整个课程的过程,教师不仅仅是课程的实施者,同时还是课程的设计者、研究者、建设者、管理者,要参与到课程的决策、开发等多方面来。不只是关心“怎么教”,而且要关心“为什么”和“教什么”。教师要根据教学的需要,采用自己认为最适合的教学形式和教学方法,决定课程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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