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论文资源库 作者:hxr 评论:0 点击: 479 次
从社会平等和社会融合的理念出发,解决农民工在打工所在地的城市户籍身份,实现农民工的永久迁移,无疑是应该的,也是理想的,但是,由于中国的户籍制度使那些满足公民权利的 公共产品(例如义务教育、贫困救助、居住保障等)只能在户籍所在地并主要由地方政府财政来解决,因此,在近112亿农民工进入城市的同时,地方政府对公共产品供给能力的担忧(姑 且不论他们是否愿意提供)成为政府在解决农民工户籍问题上裹足不前的重要原因,应该说这也是可以理解的。正是因为这一担忧,近年来虽然城市户籍限制有所放松,但是这扇大门 只对所谓“人才”开放,对农民工仍然是关闭的。而有关研究表明,这种担忧显然被扩大了,因为外出打工的农民工规模与愿意将户口迁移到打工城市的农民工规模是不一样的。
研究数据表明,在现行户籍制度下,愿意放弃土地并将户口迁移到打工城市的农民工实际上只有25%,约3千万。显然,基于3千万基础上的政策思考与基于112亿基础上的政策思考是完 全不一样的。如果以这一规模为政策基础,我们以为是到了启动户籍制度改革,解决农民工城市户籍问题的时候了。但是我们也必须承认,在中国现有的国情条件下,实现农民工的户籍迁移将是一个逐步、有序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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