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职称评定条件 作者:admin 评论:0 点击: 557 次
(一)有热心的作者、读者反映:某境外刊物的非法嫌疑人,冒用广东新闻出版局的名义,不定期发布非法信息;将所有与其可能产生竞争的大陆期刊(有合法CN号)、港澳台期刊甚至其他国际著名期刊(有合法ISSN号),在其网站上冒用广东新闻出版局的名义“公布”为“非法刊物”。该非法嫌疑人用心险恶、道德败坏,是显而易见的。请大家提高警惕。
(二)该非法嫌疑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0条 第1款 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罪。证据就在非法嫌疑人刊物的网站上。
(三)该非法嫌疑人刊物的事实如下(见广东省新闻出版局http://www.xwcbj.gd.gov.cn 业务咨询栏目,或直接电话咨询):
(1)不是境内合法出版的刊物。
(2)曾冒充CN91-0526/G和CN(HK)04-6887/G大陆刊号,欺骗作者。
(3)不能在大陆出版。
(4)据了解该所谓“出版集团”(不知真假集团)根本没有办刊号的资质,以至于偌大的“出版集团”,只能办一个刊物?
(5)我方掌握该“出版集团”在香港注册的情况,和其所办刊物的情况。
(6)鉴于(4)+(5)的原因,我方暂不公开该非法嫌疑人刊物的刊名和国际刊号ISSN。我方慈悲为怀,以观后效。
(四)到目前为止,中国新闻出版总署分4次共公布了169(=30+60+19+60)种非法出版物。请直接登陆中国最权威的中国新闻出版总署的政府网站,扫黄打非网 http://www.shdf.gov.cn 直接查询。以辨别真伪。
(五)顺便向总署询问或举报:
(1)该非法嫌疑人是否触犯了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罪。(证据就在非法嫌疑人刊物的网站上。)
(2)该非法嫌疑人刊物是否可在大陆出版。
(六)人无信不立,刊无德不立。文章发表在如此毫无诚信、道德败坏的该非法嫌疑人之刊,如何经得起评委的考察,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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