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职称评定条件 作者:admin 评论:0 点击: 522 次
法律硕士论文写作要求
鉴于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应该是复合型、应用型的高级法律职业人才,要求法律硕士毕业生具备法律职业所需求的知识结构、思维特征和实践能力,因此,学生在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外,还应完成能够体现法律硕士实际水平的学位论文。论文具体要求如下:
论文选题应该理论联系实际,重在解决实际问题;
论文内容应着眼实际问题,面向法律实务,能够表明作者具备较强的运用法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论文形式(类型)可以多样,如重大热点法律问题的调查报告、重大疑难案例的分析报告等等;
论文必须在指导老师指导下,由法律硕士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论文定稿后,论文指导老师须对该论文写出详细的评阅意见,并明确是否同意提交答辩;
论文字数在1.5-2万字,一般不能超过2万字;
论文格式和写作规范以及装订打印等均须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要求;
法律硕士研究生的论文必须在法律硕士办公室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每年的3月10日和11月1日以前),以便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组织答辩。
在职申请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要求,亦参照此标准执行。提交论文的时间为每年的3月10日和9月10日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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