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职称评定条件 作者:admin 评论:0 点击: 538 次
各中小学、民办学校、县直教育单位:
经研究,定于2007年8月8日对申报教育系列中级职称的人员进行论文答辩考核。
一、程序
1、所有参加答辩人员于8月8日中午12:30前到达县高级中学参加答辩考核(迟到考生作为弃权处理)。
2、参加答辩人员凭个人身份证到本学科组候试室签到。(工作人员填写、核对身份证)
3、13:00准时开始答辩。参加答辩人员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凭个人身份证,按顺序进入答辩室。(工作人员再次核对身份证)
4、答辩结束,请立即离开考场。
二、注意事项
1、参加答辩人员凭身份证参加答辩考核。
2、答辩时间为10分钟。
3、进入候试室,直到考核结束,必须关闭一切通讯工具,否则视为作弊。
4、答辩论文由评委从个人申报材料中选取。
5、答辩内容:(1)论文主要内容的阐述(2)论文主要观点、见解的辨析;论证方法的合理性、论据材料的真实性考问;研究结论的应用价值讨论等(3)基础理论、教学基本功的考查;学科专业知识的拓展;新课程标准的解读;教学实例的分析等。
6、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第。
7、所有申报中级职称的人员均需参加答辩考核,未参加答辩人员考核等级视为不合格。
注:说课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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