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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职高2008专业课申报条件

分类:职称评定条件 作者:admin 评论:0 点击: 569 次

职高专业课申报条件(2008年)

宁波市教育局人事处                 2008年6月4日

职务层次 学历与资历 教师资格证书 班主任工作经历 第二证书 继续教育 论文 普通话 计算机 年度考核
中学高级 本科毕业,任中学一级五年 职业中等学校 三年 中级工以上职业技能证书 挂职研修2个月、240学分 代表作二篇,或公开发表,或论文评选省三等奖、市二等奖、县一等奖;教研员、教科所人员代表作二篇,必须公开发表。 二乙(语文课教师二甲) 全国计算机证书(4个模块)。45周岁以上免要求。农村学校教师免要求。 每年合格以上
中学一级 本科毕业,任中学二级四年 二年 挂职研修2个月、192学分 代表作一篇,县级以上交流 全国计算机证书(3个模块)或2006年取得的省三级证书。45周岁以上免要求。农村学校教师免要求。

注:1.职高专业课教师参加企业挂职研修时间2个月,文化课教师继续教育240学分(中级192分)。

2.职高专业课教师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时,应持有中级工以上的第二证书(职业技能证书),其中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应高级工或技师的第二证书(职业技能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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