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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客户信用评级法和贷款风险五级分类法的全面推行,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思路逐渐由定性为主向定量为主转变,各商业银行在风险控制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主要表现在各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率的显著下降,尤其是1999年后新增贷款的发放上,2001年中国工商银行新增贷款不良率仅为0.2%左右。与此同时,我们必须清楚看到目前的信用风险管理方法还存在一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其在揭示和控制风险方面的作用。 评级指标体系的设置不尽合理 评级指标的选取以及指标权重的确定缺乏客观依据。我国商业银行通常根据经验或专家判断来选取评级指标和确定指标权重,评级标准具有很大的主观性,评级指标和权重一旦确定就很少更改,使评级结果难以反映企业真实的风险状况。
评级结果缺乏前瞻性。我国商业银行一般以企业过去三年的财务数据为基础进行评级。对于中长期的预测,过去的情况往往与未来趋势的相关性不大,以过去的财务数据为依据的评级结果不能准确预测企业未来的偿债能力。此外,现行的评级方法对企业发展前景重视不够,给予的权重较低,也使评级结果更多的是反映企业过去或现在的信用状况。 信用评级没有与相应的信用风险度量相结合 企业资信状况的不同和资信状况的变化对信用风险的影响是通过违约率的不同和变化而被量化的。信用等级发挥作用是通过不同的信用等级对应不同的违约率水平以及信用等级改变会导致违约率变化来实现的,即AAA级的违约率应该低于AA级,AA级的违约率要低于A级,依次类推。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没有关于信用等级违约率的测量、统计,信用评级体系没有与违约率挂钩,信用评级仅应用于客户选择、授信管理等少数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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