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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全球气候变暖,有些地区发生极端气候事件(干旱、洪涝、冰雹、高温天气等)的频率与强度加剧,农业生产面临着很多不可预料、人无法抗拒的风险因素,给农业生产和农民收入带来严重影响。虽然在出现严重自然灾害后政府会给予救济和补助,但往往非常有限,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在受灾后恢复生产和生活,同时也给政府工作施加压力和对地方财政带来巨大负担。通过试行水稻种植保险,农民起到“花小钱,保平安”的作用,是解决农业生产风险的最佳方案。农民参加水稻种植保险后,可以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相应增加收入,可进一步保障农业生产投入,比如低洼田想种一季晚稻,担心被水浸掉又不敢种,参加保险后即使受灾了,也可得到一定赔偿。有了水稻种植保险作后盾,农民可以放心地增加农业用工投入,扩大农业用工再生产,从而提高农民收入。参加水稻种植保险后,银行更放心对农业投资,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进一步提高农民贷款额度。
在保险期间内(本保险的保险期间从被保险的水稻秧苗插齐或者移栽成活后起,至水稻收获期开始时终止,具体起止时间以保险单载明日期为准),种植的水稻因遭受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包括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等直接造成的叶片毁坏、茎秆折断、倒伏、根系枯萎或死亡,且植株损失率达到30%以上时,保险人依照在各生长期的保险金额以内进行赔偿。因种子质量造成的损失、投保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自行毁掉或放弃保险水稻或他人的故意破坏行为、收割后的损失和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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