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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学科研究比较文学,从根本特点是,研究对象和学科,所以第一面是关于纪律问题的定义和范围。也就是说,要回答什么是主题?就“学科”概念而言,本身属于一个历史范畴。它对应古拉丁文中的discipline,最初有权力与知识的意思。在英文中则可以解释为各门知识及科学领域的一个组成部分。在古代的中国,学科既可以指学问的科目门类也可以指科举考试的学业科目。至于学科分类,西方文论体系中,以亚里士多德为起点,将学科分为了诗学、逻辑学、政治学、物理学、伦理学等。显然较为重视分类的逻辑性与清晰的思辩性。这与中国古代重感性与综合的学术分类是有所不同。《周易》最早提出“形上”与“形下”的标准,分出道与器,后来发展为“学”与“术”。之后,中国的学术分类无论是“六艺”还是“四部分类法”,都显示出一种主体性原则,即“以人统学”。
关于学科的概念,《辞海》有两层,一是指“学术的分类”。指一定科学领域或一门科学的分枝。二指“教学的科目”。我们在这里说的“学科”,指的是一定的科学领域或一门科学的分支,并且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知识体系。因此,作为至少一个学科的基本特征可归纳为2点,即,独立和有系统。而对中国文学和武术的跨学科研究,面临的第一个问题是文学和武术作为同一平台上的两个不同的学科和系统是否交流和对话。对于文学,这当然是毫无疑问的。武术不能被用来作为纪律一个独立的系统来看待,这是非常关键的。如果这种说法不能成立,不能作为武术的纪律,那么难免陷入尴尬的境地。因此,对于这一点,必须在严格的示范和解释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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