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论文资源库 作者:hxr 评论:0 点击: 554 次
聘任制公务员主要靠合同进行管理,但是各地在具体实施中却存在较大的差异。
首先,在招聘方式、合同期限及合同如何解除等方面都不一致。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公务员法》规定,聘任制公务员可以采用公开招聘或直接选聘的方式。但是究竟什么情况采用公开招聘或者什么情况采用选聘的方式,《公务员法》规定得较为模糊,弹性较大。
其次,没有规定聘任合同的期限、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及如何解除等。因此在聘任制公务员的报名、资格审查、考试测评、考察、体检、公示、审批、办理聘任等环节都应进一步细化,否则程序上的疏漏将不能排除蕴含一定权力操控空间,这都可能在实践中滋生新的腐败问题。因此必须进行严格细致的制度设计,增强操作过程的公开透明性,以排除公务员聘任制中出现新的腐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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