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论文资源库 作者:hxr 评论:0 点击: 692 次
政府职能的转变又带来一系列制度的改革,各个单位要配合其职能转变而健全相匹配的制度,对财政权力和职能权力进行明确的划分,明确各自职责,这样能够提高各个组织单位的工作效率,并且简化政府职能,减少不必要的财政开支,让政府把更多的人力物力用于民生建设上。当然,这种职能的明确划分并不是割裂了各个部分,让其工作互不干涉。许多民生工作的开展是需要各个部分相互配合进行的,例如对于社会保障工作的开展,既需要民政部门的调提案,也需要人力资源部门的协助,还有保障部门的实施以及福利部分的参与。因此在政府职能转变过程中,既需要明确权责,又需要合作配合。
中央财政政权的下放,并不意味着财税工作就完全由各地政府进行自由支配,那样只会造成富裕地区更富裕,而贫穷地区愈加贫困,加剧中国地域发展的不平衡性,因此中央财政部门还需要统筹规划,对于各地的财政税收进行适当的转移,解决不同区域、不同层级政府之间财力分布不均的问题。中央政府这种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实施必须有科学合理的制度,明确财政转移的款项主要用于哪些项目,让政府明确税收转移支付的目的,更好地利用这项政策为当地百姓谋福利。这种转移支付的形式也可以多样化,这样既能起到对贫困地区的帮扶作用,也能促进不同地区的经济交流,实现资源互补、人力互补,互相促进彼此经济的发展,使政府自身能够更好地做好民生财政支出工作,解决好当地的民生问题。
声明: 本文由( hxr )原创编译,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www.hxlww.net/19565/hxlwfb
近期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