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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网络反腐的地位的思考

分类:论文资源库 作者:hxr 评论:0 点击: 474 次

网络反腐的实质是借用新媒介重复老故事,是中国固有的“坊间传说”升级为“官方事件”的现代演绎。所以这种民间茶余饭后的谈论式反腐注定不能用行政式的规范程序予以固定,我们也没有必要去制定一套关于网络反腐应当遵循什么样方式方法的条条框框。以合法合理行使权利作为法律边界,让网络反腐在松散自由的空间里发挥作用才是治国上策。所以,对于民间网络反腐网站甚至是近期出现的纠正反腐“武工队”,包括将来可能出现的各色民间反腐组织,我们都可以大度地允许它们存在,这些组织可以扮演如同微博意见领袖一样的角色。如果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和官员隐私确认制度最终确立,那么对官员财产和行为的各种“监督查询”行为就将是合法行为,从而这些组织就将充当腐败行为“数据库”的角色,为民间和官方提供一个直击腐败的平台,为各种没有引起网络轰动的信息提供一个说话空间,成为民间松散反腐的尖兵。

从性质上说,这些民间组织都是沟通上下的媒介,其“民间”本质因为聚集了较高的关注度而变得“权威”。此外,这种民间集团化因为有较高的公众参与度,所以对信息真伪的鉴别也有一定帮助。同时,基于各种国家规定和政策,这些民间组织的负责人因为实名制也会对信息的发布传播负起责任,当然他们所负的责任只是信息传播责任,而非信息创作侵害责任,这在当前民间网络机构成长时间段官方对这些组织持观望甚至打压态度,网站参与者的人身权益和网站资金也得不到有效保证的情况下非常重要。《侵权责任法》关于网络侵权“提示规则”的责任承担方式应当完全适用于这些情形,这也是为了保护相关负责人的合法权益,坚定其反腐决心的重要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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