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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如果再写过去那种“大而空、观点陈旧”的学术论文,老师将不会给你“PASS”(通过),你甚至可能毕不了业。记者昨日从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举办的“四川省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研讨会”获悉,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为培养应用型人才,已从去年起对本科毕业生论文作出重大改革,要求学生必须撰写在实习过程中办理或者了解的真实案例分析,案例来源还要求实习单位盖章证明。据西南财大法学院负责人介绍,论文改革从今年刚刚毕业的2005级学生中开始实行,第一届160多个学生交出焕然一新的论文。
即将毕业的大四学生李某,他跟学校、用人单位签订了三方协议后到单位实习,不料在实习期受伤,于是向实习单位提起诉讼索赔。这是内蒙古一家基层法院受理的案件,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2005级学生王文强在实习过程中了解到此案,觉得十分新颖。他认为,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未毕业的学生是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以至于大学生在实习期间得不到法律的保护。但既然学生已经签了三方协议,而且做的工作跟毕业之后没有区别,因此应该出台相应的法律保护实习生在“真空期间”的利益。王文强遂以此为论文素材,写了
一篇案例分析作为毕业论文,论文虽然只有3000来字,但是从案情简介到法院判决,从双方争议焦点到各自观点,文章思路清晰,观点鲜明。他的这篇论文获得了通过。
已经是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一年级学生的王文强,是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本科毕业论文改革的第一批“实验品”。昨天,他说起今年7月的毕业论文还津津乐道:“从选题到答辩,几乎是一次性通过,写这篇论文让我学会了如何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我认为我是论文改革的受益者!”
学院说:论文到了非改不可地步
财大为何要改革?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喻敏一语中的:本科毕业论文的确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了。喻敏说,传统的本科毕业论文有以下通病:选题大,观点旧,内容空泛,由此带来的拼凑现象,甚至是涉嫌抄袭现象在所难免。“大四毕业生找工作的压力很大,很多学生为了应付毕业论文,摘抄点资料就成了一篇论文,学校还不好说他抄袭,毕竟学生可以借鉴专家的观点。”喻敏说,曾经有个学生毕业论文写《论物权》,“我说你还不如写《论人生》,大而空的论文学生不想写,老师也不想看,以至于本科生写毕业论文变成了走过场,而论文的价值也大打折扣。”
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高晋康说,其实早在3年前,西南财大就在本科生毕业论文这个问题上提出了改革方案,但究竟要求学生选择什么样的案例,学校的毕业论文评判标准是什么,技术上的问题必须解决。2008年年底,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宣布改革举措:2009年毕业的本科生必须写案例分析,而且必须是具有争议、比较新颖、有研究价值的案例。这一消息出台,立即在学院内引起了巨大的轰动,由于要求学生写自己参与办理的案件,大大地限制了学生的论文选择素材,很多希望研究涉外案件的学生几乎没有机会涉及这类型的
案件,不可能找到适合的素材写论文,还有些想写法理方面论文的学生也无所适从,后来经过学院负责人协商,最终放宽了论文的选择面,只要“了解”的案件,比如社会热点问题也可以作为论文素材。对于想以法理作为论文素材的,学生跟论文导师协商,如果得到老师的认可便可以进行。有些没有在法律界实习的学生,老师可以帮忙在法律稿库里面寻找案件,然后让学生通过所学到的法律知识进行分析。
老师说:拿判决书蒙混不过关
“有些学生想偷懒,拿一份实习期间的判决书,掐头去尾就交给老师,有的改改代理词或者起诉书,甚至只有一方当事人的观点。”据西南财大法学院老师廖振中介绍,“火眼金睛”的老师瞄一眼就把这类论文退给学生,要求返工。也有很多学生的毕业论文选择社会热点话题作为素材,今年有好几名学生选择了写“许霆案”。让廖老师印象最深刻的一篇文章——“社会对待许霆不公平,自动存取款机算是‘引诱犯罪’,那为何银行不承担责任。有些人贪污了很多钱,但是被判得很轻,为什么许霆会被判得那么重?”“这看起来像是愤青写的博文,我把稿子退给学生,告诉他毕业论文改革不是发牢骚,应该从刑法的角度去分析许霆究竟构成了什么犯罪,法律上存在哪些漏洞。”经过反反复复的修改,这篇论文最终过了关。“但新意还是不够,毕竟有那么多人关注这个案件,学生很难再有突破,但我们要求学生运用法律分析问题,只要他能够自说其圆,能够理解,运用,论文改革就算成功。”
财大法学院老师陆佳告诉记者,论文改革,改变了过去那种学生不愿写,老师不愿看的局面,同时对论文的字数要求从以前的五六千字减少为三千字,但这三千字极具含金量,培养学生在本科阶段向运用型努力。
施行效果
改革一年促进教学相长
据西南财大法学院负责人介绍,公布改革方案之初,也曾经担心学生“反弹”,但是从实施的效果来看,基本上没有学生反对改革。不过,由于学生分析的案例大都集中在刑法、民法等领域,这让老师“分工不均”,有些研究热门法律的老师“门庭若市”,也有老师“门可罗雀”,为了平衡老师的工作,学院进行了一些调配,有些研究宪法的老师可能会指导刑法论文。当初也有老师反对,“我都好多年没有研究过刑法了。”但毕竟法理是相通的,这样也能够促使老师拓展专业面。陆佳老师说,很多学生提供的案例很新颖,甚至是老师此前从来没有接触过的,老师也能够通过
学生提供的案例增加知识面,加强学习,这样达到了教学相长的效果。
“反正毕业论文是要写的,还不如写点自己感兴趣的东西。”财大法学院研究生王文强说:“以前的论文已经到了低谷,改革肯定是向好的方向发展了,学生当然愿意接受啦!不过对于那些想在网上抄抄,准备花一晚上写毕业论文的学生来说肯定不愿意接受,不过他们肯定不会说!”
法学教授洪道德认为,这种改革能够杜绝学生抄袭论文,促使学生学会思考,学以致用。如果本科毕业论文不能取消,那这种改革是一种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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