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图片标题

云南省广南县新农合窝案职务犯罪特点(二)

分类:论文资源库 作者:hxr 评论:0 点击: 590 次

“顶风作案,明目张胆”。反腐倡廉工作一直是党的中心工作之一,从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所提出的对反腐倡廉工作的“五大建设”和四个新论断和新要求,到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所提出的“两防”,“一合作”,“四公开”以及随后中央政治局对改进工作作风所提出的“八项规定”,都表明了党和国家对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决心。

笔者通过分析腐败现象认为,地方尤其是偏远地区的腐败显得更为直接和彻底,“山高皇帝远”的侥幸心理成为了偏远地区职务犯罪发生的助推器。广南县位于云南省东南部,文山州东北部,滇、桂、黔三省(区)交界处,地理位置较为偏远,随着新农合在全国范围内的不断推动,国家财政的大力投入,新农合基金规模也随之逐年增长。广南县无论是新农合监管部门,个别医疗机构,还是个别腐败分子都将新农合基金视为中饱私囊的“提款机”。由于各监管部门或机构无人过问,广南县新农合利用各种方式套取资金竟成为了当地“公开的秘密”,如此以身试法,置法律于不顾的行为令人惊诧。

“手段多样,隐蔽性强”。随着我国打击职务犯罪的力度不断增强,职务犯罪分子规避法律、对抗打击的能力、犯罪谋略和心理承受力也不断增强。职务犯罪分子不再是心血来潮或利令智昏而犯罪,而是形成了精心设计、事先谋划、周密安排的犯罪趋势,犯罪过程中手段的多样化和较强的隐蔽性给职务犯罪的侦查工作带来了巨大的难题。广南县新农合窝案中,主犯陆某面对年年增长的巨额新农合资金,开始研究相关制度的漏洞,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犯罪分子主要采取定点医疗单位编造虚假病例、虚增治疗费、多收治疗费、手续费、西药费等手段,套取新农合补偿金和城镇医疗保障金;新农合管理人员与定点医疗单位内外勾结,采取虚造报销单据、开具空白转院证明、虚开病历、增加病人用药、输入虚假病人人数等手段,相互勾结,共同作案,套取新农合补偿款。以上犯罪行为可谓处心积虑,无所不用其极。




声明: 本文由( hxr )原创编译,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www.hxlww.net/19091/hxlwfb

近期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