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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重构食品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体系的驱动因素

分类:论文资源库 作者:hxr 评论:0 点击: 512 次

1、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的需求。

企业社会责任作为一种创新的经营管理理念传入中国后,国内企业对此保持了极大的热情,纷纷开展了企业社会责任的实践活动。但由于缺乏符合中国国情的实践经验和标准体系的指导,国内企业的社会责任管理水平不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企业的社会责任管理没有以标准体系为依据,管理过程完全依靠传统的管理模式和管理层的主观决策,缺乏科学依据,即使是上升到公司战略层面的企业责任规划,在实际运作中也很难执行,给企业经营带来巨大风险;二是企业选择的社会责任标准不符合中国的国情和企业的实际情况,企业的社会责任管理成了“试错”过程,经济投入成为“沉没成本”;三是企业选择以法律或者行业标准作为社会责任标准,这显示出企业对社会责任管理认识的不足,这种标准虽然容易执行,但不能帮助企业获得竞争优势,增加企业价值。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中这些问题的存在大程度上打击了企业践行社会责任的积极性。基于此,企业需要新的符合企业实际的社会责任标准体系的出现,来指导企业的社会责任管理活动。

2、消费者对于食品安全的需求。
随着经济的发展,在食品市场上,消费者对食品的需求,已经由对食品数量的需求转变为对食品口味、营养和安全的需求。消费者作为食品企业最重要的外部利益相关者,这种需求在部分食品市场上很难通过市场得到满足。

一方面消费者由于缺乏足够的食品安全信息,无法显示出对更安全食品的偏好,导致企业无法从食品安全的改善中获得回报,这直接影响了企业主动生产更安全食品的积极性,食品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体系作为消费者维权的工具来约束企业保证食品安全;另一方面消费者对于食品安全的要求是多层次的,企业有时很难预测和掌握消费者的具体需求,社会责任标准体系的本质就在于反应企业利益相关者的需求,可以成为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沟通渠道,降低市场中由于信息缺乏导致的食品安全的交易成本。

3、政府立法与监督职能的需求。
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政府职能发挥的低效率,政府要实现从审批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为企业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就必须保证政府职能的高效率。政府在企业社会责任推进工作中的主要职能是引导、立法和监管职能,科学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体系可以帮助政府弥补有关食品行业立法和监管的不足,将部分企业社会责任纳入法律框架,更好地发挥政府对企业社会责任推进的引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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