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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农村金融体系改革发展历程

分类:论文资源库 作者:hxr 评论:0 点击: 783 次

内蒙古的农村金融体系改革基本按国家金融体系改革进程逐步展开的。内蒙古人民银行于1951年3月并入中国人民银行,成为中国人民银行的分支机构,这标志着内蒙古地区开始同全国其他省区一样,实行全国统一的金融组织体系。即1979年实施改革开放以前,基本是单一的人民银行“大一统”的组织体系。

自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农村金融体制的改革过程具体如下:
第一阶段:1979—1993年,恢复发展阶段。这次改革采取的主要措施是恢复和成立新的金融机构,形成多元化的农村金融市场组织和农村金融市场竞争格局。

第二阶段:199^1996年,多元化发展阶段。在第一阶段改革的基础上,第二阶段改革的目标是要建立一个能够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及时、有效服务的金融体系,从而有效促进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

第三阶段:1997—2002年,清理整顿阶段。在第二个阶段改革在这个阶段继续深化,相关部门开始着手对之前几次改革中出现的金融风险问题的进行研究并适当弱化,这在一定程度上促使了农村信用社的垄断问题。

第四阶段:2003年至今,深化改革阶段。这个阶段的改革重点是农村信用社。《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在2003年6月颁发,内容主要有:一是法人产权制度的明晰完善和改革;二是将农村信用社交付于地方政府监管的管理体制改革。银监会在2006年末颁发《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这一政策的主要目的是解决农村地区金融供给不足、网点少、竞争不充分等问题,接下来一大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内蒙古陆续组建起来,2007年4月固阳包商惠农村镇银行的成立标志着内蒙古新一轮农村金融改革拉开了序幕,这是自治区第一家村镇银行;内蒙古第一家资金互助社辽河镇融达农村资金互助社于2007年5月幵业;农村金融机构放宽准入政策36个试运营村镇的白音锡勒诚信农村资金互助社于2007年5月正式挂牌营业。充满活力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有利于农村金融市场形成竞争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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