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论文资源库 作者:hxr 评论:0 点击: 681 次
1999 年 3 月 2 日,证监会第一次明确提出“可以考虑在沪深证券交易所内设立高科技企业板块”,也就是创业板的雏形。1999 年 8 月 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正式提出要培育有利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资本市场,逐步建立风险投资机制,适当时候在现有的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专门设立高新技术企业板块,这为创业板的创立提供了坚实的政策基础。
2000 年 5 月 16 日,国务院经过讨论,原则同意将即将设立的专门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和交易的市场正式定名为创业板市场。由于 2000 年后全球高科技股票市场的单边下跌,我国创业板建设放缓了脚步。2004 年 5 月 17 日,证监会同意深证证券交易设立中小企业板块,但不是独立的交易系统。这是在推出创业板前的一种尝试。
尘封近 7 年,2007年 8 月 22 日,《创业板发行上市管理办法》(草案)获得国务院批准。2008 年 3 月 22 日,证监会正式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就创业板规则和创业板发行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09 年 3 月 31 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正式通过,并在 2009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至此,创业板终于正式成为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的交易板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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