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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教学中运用多媒体的优势

分类:教育论文发表 作者:hxr 评论:0 点击: 661 次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与普及,多媒体教学技术早已广泛应用于高校课堂教学之中,法学教学自然也不例外。多媒体技术可以变抽象为具体、化深奥为简明,因而在法学教学中颇受师生欢迎。然而,在法学教学实践中,这种现代化的教学手段所带来的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我们要理性分析法学多媒体教学的利弊,将多媒体教学方式与其他教学方式有机结合起来,以便更好地服务于法学复合型人才和创新型人才的培养。

多媒体技术运用到法学教学中,对于丰富教学内容、提高教学效率、激发学习主动性等方面有着明显的优势。然而,在法学教学中,我们如果不能正确合理地使用多媒体, 则会产生课件制作不佳、不利于学生巩固知识等弊端。在法学教学实践中,我们必须重视多媒体硬件和软件建设,对多媒体教学有正确定位和清醒认识,合理充分利用网络资源。

多媒体技术使模拟法庭教学方式实现了新的突破。传统的模拟法庭无法做到让每一个学生都亲自扮演某个角色,而借助多媒体网络技术设立的模拟法庭后,使每个学生既可以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又可以自由地选择角色,进入“实战演习”。我们还可以利用多媒体模拟各种司法场景,使模拟法庭教学方法既可以用于诉讼法课程,又可以用于非诉讼实务课程。

多媒体网络技术可以在其他实践教学环节中有所作为。如学校可以建立网上实习指导系统,方便教师通过网络实时指导学生实习;可以通过与
司法机关合作,实现网上旁听审判,使学生足不出户就可以获得更多的实践锻炼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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