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经济论文发表 作者:hxr 评论:0 点击: 559 次
事实上, 有很少的农村家长对义务教育相关法规、条例、对校车安全标准了解。校车悲惨事故的发生与整个社会息息相关, 包括学生家长的不懂法导致的无意识、默认、纵容了黑校车超载、无资质司机等现象的泛滥。
全国以法律形式确定了义务教育阶段全免学杂费, 大大缓解了学生家庭的教育负担, 尤其是农村家庭的负担, 据统计平均每个家庭减负130元。但是交通成本、食宿成本却在一定程度上替代了这项费用, 甚至超出了这项费用。家长作为微观主体, 对农村校车这一产品的概念存在以下理解: 一是为了自家孩子上学, 肯定要支出一定校车费用; 二是校车这笔支出在家庭支出中所占比例要小。
当校车成本负担过大时, 家长采取了将这项成本进行转嫁的方法:
第一, 家长会自行解决孩子交通问题。家长通过自己骑电动车、三轮车、自行车等方式接送。若学校距离很远的话, 家长为了节约成本会联合起来, 一起雇佣车辆和司机来接送孩子, 车辆的形式多种多样、司机的资质也参差不齐。
第二, 家庭经济困难的家长选择让孩子辍学。原因是他们认为即便孩子可以上小学、上中学, 能够考上高中, 家庭也无力承担上高中的费用,即使读了高中继续读大学, 家庭更无法承担, 而如果考不上大学,高中文凭也未必比初中文凭强多少, 所以很多农民家庭选择让孩子在初中开始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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