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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 30 年,中国逐渐从一个无产社会转变成一个有产社会。现在中国人住自有产权房,开私家车,手持股票、基金、黄金、期货、期权和人民币等货币及货币类资产。尤其是经过 1998 年住房货币化改革,到今天 14 年过去了,中国的房地产业取得了空前的发展,城市人均住房从 1978 年的不足 8 平方米/人上升到 2012 年的 30 余平方米/人,可以说,当今中国国民已经持有了巨额的住房财富。据统计“现在整个中国居民拥有的住房总价值估计在 100 多万亿元,”若开征物业税或新房产税,即使暂时只在城市征收,按照通行国际的 1%-3%的标准征收,我国地方政府将每年增加税收 7500 亿元到 22500 亿元。而 2010年我国地方本级税收收入 32701 亿元和地方本级财政收入 40613.04 亿元而言都不是小的数目,毫无疑问,中国地方政府将因此增加一个税基广泛、稳定而且正持续扩大的可年复一年持续征收的新财源。2010 年,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让金收入达到了历年的峰值——29397 亿元,以50%收益率计算,政府将因此获得大约 14699 亿元的纯收入,超过任何一个税种给地方政府带来的税收收入。然而 2011 年,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让金就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下滑,京沪广深等一线城市的土地出让金同比均出现了较大的下降,而来自中国指数研究院的数据显示,2011 年全国 130 个城市土地出让金总额为18634.4 亿元,同比减少 13%。若仍按 50%的收益率计算,当年的地方政府土地纯收益将减少到 9317.2 亿元。
房产税取代土地财政势所必至深化分税制改革,建立地方税收体系与解决土地财政问题可谓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土地财政之所以出现,与分税制改革的不完善以致造成地方财政贫乏有关,分税制改革不完善是因,土地财政的出现是果。所以,要解决土地财政的问题,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必须标本兼治,直达病灶。既然分税制造成了地方政府的财源问题,而土地财政无非就是为了弥补地方政府财源之不足,或者说,土地出让金就是地方政府的财源,那么,如果我们能够找到一个新的财源以替代土地出让金,土地财政就将迎刃而解。现在整个中国居民拥有的住房总价值估计在 100 多万亿元,其中城市居民大约拥有 75 万亿元的住房,农村居民拥有的为 25 万亿。即使只对城市住房开征物业税或新房产税,采取 1%-3%的税率,仅此项税收就将在 7500 亿元到 22500亿元之间。换句话说,如果立即开征物业税或新房产税,该项税收立刻将与地方政府土地出让金旗鼓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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