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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申报地方建筑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材料要求

分类:职称评定条件 作者:admin 评论:0 点击: 482 次

根据市职称办有关文件和工作要求,我市2013年报送地方建筑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材料要求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要求
申报对象应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工作表现良好,符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建筑工程专业技术人员。
(一)学历、资历要求
申报地方建筑工程师职称,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科毕业,担任本专业助理级职务满三年或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四年;
2.大专毕业,担任本专业助理级职务满三年或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六年;
3.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八年,担任本专业助理级职务满三年或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十年。
4.不具备国家规定学历人员(职业高中、技校、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二年担任助理级职务四年以上或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十五年;无上述学历人员,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二十年。所学专业与现从事专业不一致人员,须参加市职称办认可的相应级别的专业知识培训考试成绩合格者,或取得国家认可的大专毕业证书及大专六门单科结业证书,可破格申报。
破格人员均应对照破格条件填写《晋升专业技术职称面试答辩表》,参加面试。
专业工作年限按实计算到申报当年年底。
(二)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申报地方建筑工程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应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实施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较系统地掌握并能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和知识,能独立解决较复杂的技术问题。在担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县级市的优质工程项目的主要技术骨干。
2.建筑企业主要技术骨干,组织实施并完成一定难度的工程施工及管理(累计施工及管理过三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项目;单独负责过五千平方米以上的单层、多层工业厂房建筑,一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
3.积极推广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提高产品工程质量,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或在技术服务中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建筑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积极引导所在企业依靠科技进步,实施科学管理,推行全面质量管理效果较显著,每年都有QC成果,工程合格率达到100%。
5.地方骨干建筑企业三级资质以上主要技术负责人,取得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担任技术和管理工作十年以上,在推进技术进步和提高工程质量生产中,取得经主管部门审查考核认可的成果。
(三)业绩、成果要求
在建筑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上取得的成果和业绩是评定地方建筑工程职称的重要依据。在担任现职期间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1.获得县级市、区科技进步(成果)奖的主要技术人员;
2.获得县有市、区表彰的优秀科技人员或其他科技管理先进个人;
3.在苏州市的专业刊物上发表专业技术方面的文章一篇或在县级市讨论会上交流论文两篇;
4.获得苏州市级以上建筑明星企业称号或县级市、区建筑先进企业(两年)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5.重视培养科技人员,在任职期间,培养指导下一级工程技术人员,成绩突出,并得到有关部门的表彰。
二、延迟申报对象
任职期间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1.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以上申报。
2.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申报。
3.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以上申报。
三、申报工程师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
2.“苏州市申报中级职称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两份。
3.任职期内的专业工作情况,考核情况、业务培训及继续教育证书。
4.任现职以来的技术工作业务总结。
5.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成果及其获奖情况、专业技术项目完成情况、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情况以及新产品开发、推广等方面的资料。
6.任现职以来的本专业(学科)的论文2篇、或研究报告等2篇以上。
7.学历、学位证书、现职称评审申报(初定)表或批文、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所从事专业的培训上岗证书 、职业证书的原件和彩印件。
8.有效劳动合同、聘约、劳动手册、社保交费单、养老保险手册原件和复印件。
9.身份证原件和彩印件,大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10.材料目录及评委会需要的其他材料。
申报材料应当按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市(区)局职称办应对各类证书、作品复印件与原件进行核对,核对后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相符,验证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的人员需报送符合有关破格条件的材料及填写破格答辩表。
上述材料除1、2项外,其余均按规定装订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内。增补材料作为附件另外装订。
四、报送评审材料的要求
1.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市职称办有关文件的规定,认真做好评审材料的核实工作。学历、资历等都必须真实且符合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资格条件规定。材料书写要清晰、工整,材料装订要规范,原件审核后在复印件上盖章,留下复印件,退还原件。手续要完备齐全。按照属地原则,无主管部门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评审材料应经所在市、区职称办审核盖章后送苏州市职称评价中心。
2.技术业务工作总结要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申报人任职以来的工作情况、业务能力、技术水平和工作业绩。总结一般可分为五个部分:一是个人简历;二是参加过何种继续教育(培训、进修、学习)及目前的学术水平;三是主要工作业绩奖励情况;四是项目、论文等作品情况;五是申报理由。破格晋升的人员应对照工程师评审条件写出破格晋升的理由,并附上破格答辩表,具体的破格晋升条件及证明(作品)材料。
3.破格及非本专业申报工程师应参加面试答辩,面试结果附入评审材料。
申报材料和各类表格式样必须按规定要求准备和装订。
五、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
材料报送时间:具体参照《2013年苏州市职称评审工作计划一览表》执行。
材料报送地点:(1)各县级市及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申报人员在工作所在地人社局职称管理部门申报;(2)工业园区、高新区、市属行业主管部门申报人员经工作所在地职称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报送苏州市职称评价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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