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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宋濂等《元史·隐逸传》:立传者杜瑛六人,附传三人。但今天看来,并非真正的隐逸之士,如第一人杜瑛传:“己未,世祖南伐,至相,召见问计。瑛从容对曰:‘汉唐以还,人君所恃以为国者,法与兵食三事而已。国无法不立,人无食不生,乱无兵不守。今宋皆蔑之,殆将亡矣。兴之在圣主。若控襄樊之师,委戈下流以捣其背,大业可定矣。帝悦,曰:‘儒者中乃有此人乎?’……帝纳之,心贤瑛,谓可大用,命从行,以疾弗果。中统初,诏征瑛时,王文统方用事,辞不就。”《新元史·隐逸传》增至传十三人,附传七人,大致多此类。清魏源《元史新编》有《遗逸传》,目录下列:谢翱、郑所南等六人,多遗民,但有目无传。
以前文人隐逸的历史。但有关隐逸的理论分析,还是需要的。《论语·微子》载有孔子论逸民,即隐士,他将隐士分为三等:“子曰:‘不降其志,不辱其身,伯夷、叔齐与?’谓柳下惠、少连‘降志辱身矣,言中伦,行中虑,其斯而已矣。’谓虞仲、夷逸‘隐居放言,身中清,废中权。’”《新唐书·隐逸传序》也把隐士分为三等:
古之隐者大抵有三概:上焉者身藏而德不晦,故自放草野而名往从之,虽万乘之贵,犹寻轨而委聘也;其次挈治世具弗得伸,或持峭行不可屈于俗,虽有所应,其于爵禄也泛然受、悠然辞,使人君常有所慕企,怊然如不足,其可贵也;末焉者资槁薄,乐山林,内审其材,终不可当世取舍,故逃丘园而不返,使人常高其风而不敢加訾焉。
虽分三等,但其区分是按影响大小以及形成其影响的德能划分的,究其境界,则同属孔子所谓“不降其志,不辱其身”者。此序还特别指出:“放利之徒,假隐自名,以诡禄
仕,肩相摩于道,至号终南、嵩少为仕途。”当然都是假隐士,是不能混入隐士之列的。假隐在中国历史上曾两度风行,一次是东汉,一次是唐代。东汉的假隐,给后世留下了
“盛名之下,其实难副”(《后汉书·黄琼传》)的成语;唐代的假隐,给后世留下了“终南捷径”(《大唐新语》卷十《隐逸》)的成语。其他时代借隐逸而沽名钓誉者也时时而有,元代则似乎没有前代这类假隐士,所以《元史》卷一百九十九《隐逸传序》说:“后世之士,其所蕴蓄或未至,而好以迹为高。当邦有道之时,且遁世离群,谓之隐士。世主亦苟取其名而强起之。及考其实,不如所闻。则曰:‘是欺世钓誉者也!’上下岂不两失也哉?”并说元代没有这种“上下两失”的情况。除层次之分外,古人还给隐士分类,
范晔在《后汉书·逸民列传序》中说:《易》称“遁之时义大矣哉”,又曰:“不事王侯,高尚其事”……或隐居以求其志,或曲避以全其道,或静己以镇其躁,或去危以图其安,或垢俗以动其概,或疵物以激其清。然观其甘心畎亩之中,憔悴江海之上,岂必亲鱼鸟、乐林草哉?亦云性分所至而已。……就薮泽、处闲旷,此江海之士、避代之人,闲暇者之所好也。 其所分六类,是就隐居原因说的。其中前三类因个人原因隐居,后三种因社会原因隐居。但将人们隐逸归之为“性分所至”,显然是不合适的。
范晔《后汉书》卷一百十三《逸民列传序》。又《文选》患五十收此文,题《逸民传论》。元代文人接受的隐居理论已经很丰富,他们可以轻而易举地为自己的行为找到理论解释。我们也根据前人提供的隐逸观念,和元代隐逸者的实际,对元代的隐逸情况作大致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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