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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体制改革与信贷资金配置

分类:论文资源库 作者:hxr 评论:0 点击: 471 次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银行的经营机制和公司制改革也开始启动,中央银行的建立、商业性银行体系的购建、政策性银行的分离以及各专业银行相对独立性和经营活动自主性的加强,增强了我国银行的商业化特征。1994年,为了实现政策性贷款同商业性贷款的分离,中国成立了三家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负责承

担原来由国家专业银行办理的政策性信贷业务,1995年7月1日5商业银行法6正式实施,四大国有专业银行也正式迈出了银行商业化改革的步伐。信贷资金管理体制随之也进行了改革,从1994年起,人民银行缩小了信贷规模的控制范围,对商业银行实行贷款限额控制下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比如存贷比(银行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率)不得高于75%。

1997年底,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关于改进国有商业银行贷款规模管理的通知》,决定取消对国有商业银行贷款限额的控制,实行新的管理体制。中国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不再下达指令性贷款计划,而改为按年(季)下达指导性计划,作为中央银行宏观调控的监测目标,各商业银行筹集的资金,依法自主使用,对资金来源与资金运用实行自求平衡。同时,随着金融改革的深入,国有银行一统天下的格局逐渐打破,1997年,四大国有银行贷款占当年新增贷款的75%以上,而股份制银行的份额仅为7%,到了2001年,四大国有银行的比重下降为49%,股份制银行的比重则上升至2315%。

随着制度环境的改善、政府干预的减少、预算软约束的硬化、信息不对称的缓解以及银行自主性的提高和银行决策的市场化,银行对国有企业贷款资质的审查以及贷款要求将日趋严格,同时银行将有动力对经营绩效更高、成长能力更强的非国有企业进行深入的分析,并有可能逐步放宽对其贷款的要求,而且提高长期贷款的比重。由此,我们得到假设:在其他条件一定的情况下,随着制度环境的改善,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在资产负债率和债务期限结构上的差异逐渐缩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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