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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民族学院2006年职称评定

分类:职称评定条件 作者:admin 评论:0 点击: 629 次

根据省教育厅、人事厅职评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学校职改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我校2006年度职评工作进程安排如下:

一、布置、报名阶段(2006年9月4日?9月8日)

1、学校各单位布置2006年职评工作,明确申报职称的条件、范围、要求。

2、9月4日?9月8日报名。

①申报人员经人事处资格审查后到计财处缴费报名,凭缴费单据到人事处领取相关表格。

②缴费标准:报名费50元;评审费:高级每人300元、中级每人150元、初级每人80元。凡申报者所缴费用,无论评审结果如何,概不退款。

3、9月7日,赴省人事厅、教育厅核岗并办水平能力测试证。

二、整理材料阶段(9月4日?9月13日)

1、申报人员按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如实提供和整理所有参评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并签署有关意见。卫生系列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均交到附属医院人事科,审核后原件留存三个月备查。

2、在各单位范围内,对申报人员提供的主要原始材料进行公示,以接受群众监督。

3、各单位将申报者的材料审核签署意见后,于9月11至12日到文学院会议室集中交材料,所有参评人员的科研材料均提交原件。用稿通知、清样不参与评分。

4、9月13日公示自荐材料。

三、学科组、学校评委会评审推荐阶段(9月13日?26日)

1、9月13日?9月20日,学科组评分。(其间教务处对教学人员的教学工作情况进行审核,教学不合格的不能参与下一阶段的评审)

2、9月21日,公示学科组评分结果。

3、9月22日,反馈评分意见。

4、9月25日,学校中评委评审推荐。

5、9月26日,公示结果,整理所有材料,赴省上报材料。

四、2005年职评有关事宜的说明

1、申报者的相关条件及要求

(1)学历:除实验系列外(实验系列的合格学历为专科以上),其它系列的合格学历均为本科以上。

(2)资历年限:初级升中级任职四年,中级升高级任职年限为五年(实验系列专科学历的要六年)。工作年限:本科起点五年升中级,十年可升副高,十五年可升正高,或者职后达到规定学历者五年。卫生护理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大专毕业20年以上或中专毕业25年以上,且任中级职称5年以上的可申报副主任护师。

(3)必须具备四证:外语合格证,计算机合格证,继续教育证书,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三年有效)。

(4)破格:凡破格申报者,必须符合相关的规定和条件,另外还必须在科研上有突出成果。任职不满三周年的不允许破格申报,学历、资历均须破格者,原则上不予申报,如需申报,须到省人事厅专审通过。

破格人员评分折算:单破者总分乘90%,双破者总分乘85%。

(5)申报讲师、助教者,必须具备国民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必须有青年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和二级乙等以上普通话等级证。

(6)大学普通班毕业生(文革期间入学的大学毕业生)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时,学历按本科对待。

(7)年满55周岁(女满51周岁)申报副高和中级职务的人员,以及年满55周岁(女满51周岁)申报正高,且晋升副高时外语考试合格的人员,可免试外语;年满50周岁申报高级职务的可免试计算机。

2、根据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特对我校职称转评(从一个系列的职称转评到另一个系列的职称)作如下说明:

(1)转评必须符合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的有关评审要求;

(2)在新系列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调入人员工作一年以上)且完成新系列岗位规定的工作量;

(3)新系列岗位所在单位同意,服从工作安排。

(4)符合新系列所要求的学历、资历、外语、计算机和水平能力测试等条件。

(5)凡转评职称者,原则上不予转岗。

3、继续开展评审学校的教学教授、教学副教授工作。

4、根据省教育厅规定,今年高校职称评定仍实行评聘结合(即按岗位职数申报),单位按岗位聘任。根据争取到的高级职数指标情况,今年将对各系列指标进行名额分解,不再递补申报。

5、各单位需加强职评工作的领导,做好深入佃致的宣传工作,使全体成员都知道职评政策和过程,严格推荐评审程序,坚持“五公开一监督”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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