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经济论文发表 作者:hxr 评论:0 点击: 588 次
退耕还林工程是我国目前涉及面最广、政府投入最多的公共管理项目之一。从1999年开始试点,2002年工程全面启动,工程范围涉及25个省区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了在恢复和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的同时,确保国家的粮食安全,有效保护良田,国家明确规定,实施退耕还林的耕地仅限于三种耕地类型:水土流失严重的;沙化、盐碱化、石漠化严重的;生态地位重要、粮食产量低而不稳的。以此寻求自然生态效益与整体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的平衡。
为达到退耕还林的政策目标,政府主要采用补贴形式的经济手段引导农户退耕还林。其中最受广大农民关注的是资金和粮食的补助政策。这项政策的核心内容是:国家无偿向退耕户提供粮食、现金补助。粮食和现金补助标准为:长江流域及南方地区,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粮食(原粮)150公斤;黄河流域及北方地区,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粮食(原粮)100公斤。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现金20元。粮食和现金补助年限,还草补助按2年计算;还经济林补助按5年计算;还生态林补助按8年计算。
补助粮食(原粮)的价款按每公斤1.4元折价计算。补助粮食(原粮)的价款和现金由中央财政承担;退耕还林、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的种苗和造林补助款按每亩50元标准,由国家提供。
通过以上政策措施,我国的退耕还林工程取得了初步成效。截至2006年底,全国累计完成退耕还林任务3. 64亿亩,其中退耕地造林1.39亿亩,荒山荒地造林2.05亿亩,封山育林0.2亿亩,使工程区森林覆盖率平均提高了2个多百分点。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使我国造林面积由以前的每年六七千万亩增加到每年超过一亿亩,其中退耕还林工程造林占全国造林总面积的60%,西部的一些省区占到90%以上,大大加快了治理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的步伐,我国的生态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同时,农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也得到了改善和提高。中央财政累计投入资金1 300多亿元,退耕农民平均每户获得补助3 500元。根据国家林业局制定的《退耕还林工程规划》,2001—2010年,我国计划完成退耕还林2.2亿亩,宜林荒山荒地造林2.6亿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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